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研讨会在京召开

2020年03月17日西安

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研讨会在京召开

 

   2019年118日至10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学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秘书学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研讨会”。各省、市、自治区开设秘书学本科专业有代表性的高校专业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及有关领导和专家应邀出席会议。会议在北京海淀区花园饭店举办,会议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承办。

   2018年1月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鉴于秘书学是一门新兴学科,没有被列入该《标准》,引起众多开设秘书学本科专业高校的强烈反响。据调查,秘书学自2012年正式进入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后,秘书学本科专业得到长足发展,已有150多所高校开设了秘书学本科专业。但是,由于没有秘书学本科专业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各高校所开设课程不一,使用教材不一,教学随意性较大,师资力量薄弱,教学条件参差不齐,严重制约和影响秘书学专业教学质量。制定颁布《国家标准》已势在必行,对于规范、引导秘书学专业教育,提高秘书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秘书学专业委员会于2018年末拟制了《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初稿,20194月在唐山召开的“京津冀高校秘书学专业人才培养研讨会”和20197月在昆明举办的“秘书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上,先后组织了两次研讨,加上这次在京召开的专题研讨会,共有近百所开设秘书学本科专业的高校教师参与研讨,达到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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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日上午研讨会开幕,王守福副理事长主持会议。出席开幕式的领导和嘉宾有: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原主任、秘书学专业委员会监事长刘凤泰,副理事长路振文、赵中利、王振祥、张东昌,副秘书长闫红;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高教分社社长姚贵平、总编辑易新。刘凤泰监事长在讲话中,结合自己在教育部和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工作的经验,讲述了亲历秘书学专业开设与“入本”的过程,以及参与秘书学专业委员会领导工作,并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组编秘书学本科专业教材的情况。他特别强调了秘书学专业教材与师资队伍培养的重要性,并且提出了具体要求。姚贵平社长在讲话中介绍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的简况,表示要落实好秘书学专业委员会与北京师范大学师资培训中心联合开展秘书学专业师资培训工作。张东昌副理事长作了关于《国家标准》修改情况的说明,分别对适用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等各项要求作了详细解释。易新总编辑介绍了秘书学专业委员会组编秘书学本科专业教材的出版情况。

开幕式后,会议进行分组讨论,重点研讨了上报教育部审定的《国家标准》文稿。同时交流了各自学校的专业教学情况,磋商了教材教法与师资培训等问题。119日下午大会进行汇报和交流,赵中利副理事长主持会议。南京师范大学胡元德副教授、聊城大学郝学华副教授分别汇报了本组讨论情况。广东海洋大学汪东发教授、陕西师范大学赵颖副教授、云南师范大学余玫教授、四川师范大学赵艳林副教授,结合本校实际作了大会发言。最后,所有与会者提交了对《国家标准》的书面修改意见。通过研讨交流,形成了三点共识:其一,制定《国家标准》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对于规范秘书学专业教学活动,提高秘书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其二,根据我国实际,教育部在本科目录中把秘书学归入中国语言文学门类是无容置疑的;由于秘书学融合了汉语言文学、管理学、文书学、档案学等多门学科知识,其发展方向应是一门独立学科,该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取决于学界同仁的共同努力。其三,《国家标准》宜粗不宜细,应适用于应用型和研究型高校,适用于各地区、各民族、各类型的高校秘书学本科专业教学,以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高素质秘书人才。

1110日,会议组织部分代表在汇集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对《国家标准》的内容与文字进行了斟酌和修改。会后,准备上报教育部审定。